浏览次数:3684 日期:2017/3/4 21:47:46
《劳动合同法修正案》将于今年7月1日开始正式实施,这是《劳动合同法》自2007年7月颁布以来的第一次修改。此次修改的主要内容将聚焦在劳务派遣上,最大亮点是明确规定了劳务派遣工享有与用人单位正式员工同工同酬的权利,并赋予人社部门依法开展经营劳务派遣业务行政许可的权利。
原《劳动合同法》关于劳动派遣的规定
原来的《劳动合同法》对于劳动派遣的规定不全面不规范,使得劳动派遣的方式被很多企业滥用,造成被派遣的工作人员稳定性差、受歧视、参加工会难、收不到公平待遇等一系列的问题。我国实行的是按劳分配为主,多种方式相互配合,多劳多得,少劳少得,不劳不得的基本分配制度。
但是以派遣的方式从事工作的员工,却在相同的条件下得不到相同的对待,这就严重违背了社会的公平正义和按劳分配的基本分配制度。严重阻碍了员工的劳动积极性,更让体制内的员工优越感倍增,从而形成两方对立,互不服气的恶劣工作环境,对单位提高工作效率与长远发展是大大的不利。
《劳动合同法修正案》规定“同工同酬”
《劳动合同法修正案》对于同工同酬的相关规定是在保障劳动者神圣劳动权的同时,让劳动者真正的享受到了“劳动最光荣”的快乐和幸福。
中国劳动学会副会长兼薪酬专业委员会会长苏海南评论,所谓广义的同工同酬是劳动者只要从事同工种劳动或者同类劳动就应该执行相同的工资制度,相同的工资标准和分配办法。狭义的同工同酬就是劳动者从事同岗位劳动,从事同样的工作任务,具有相同的劳动技能,并且作出相同的劳动贡献,在这四同的基础上,他们最后所得的劳动报酬也应该是相同的。
《劳动合同法》的修订案针对的是劳务派遣工,劳务派遣工是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了合同,由劳务派遣公司派到用工单位是指的这样一种。劳务派遣工现在的问题是同工不同酬,或者说他获得的劳动报酬不符合他的劳动付出,所以这一个成本的差额是用工单位本来就应该支付的。因此对劳务派遣工实行同工同酬从本质上讲,对于用工单位的合理人工成本的负担并没有增加,只是把他原来偷偷压低的那一块要从兜里拿出来。
如何落实《劳动合同法修正案》
其实,同工同酬在《劳动法》和原来的《劳动合同法》里都有明确规定,但是一直没有得到真正落实,如何让《劳动合同法》修订的善意能够落到实处呢?苏海南表示,应从四个方面进行落实。
一、抓好宣传,让用工单位和社会各方面都转变观念,要真正的树立起同工同酬的理念。
二、企业要自己主动检查纠正现在的不同工同酬这样的偏差。
三、人事部门的劳动监察部门要检查监督对那些7月1号仍然拒不执行《劳动合同法》新要求的要查处。
四、工会也要帮助监督,发现情况向劳动监察部门举报。
其实,最主要的方式还是劳务派遣工自己拿起法律的武器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首先要了解所在单位实行什么样的工资制度,在同样岗位上、同样劳动强度下、同样的劳动技能要求下是否得到了同样的对待,得知自己受到不公待遇后要勇于向单位反映、争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