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才招聘

交通运输部所属事业单位开展2026年度第三批统一公开招聘

浏览次数:2     日期:2025/12/24 8:41:42


根据工作需要,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政策规定,交通运输部所属事业单位开展2026年度第三批统一公开招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参加本次统一公开招聘的单位为中国国际可持续交通创新和知识中心、交通运输部机关服务中心、交通运输部规划研究院、交通运输部科学研究院、交通运输部水运科学研究院、交通运输部公路科学研究院、中国交通通信信息中心、交通运输部职业资格中心、交通运输部路网监测与应急处置中心、交通运输部天津水运工程科学研究院、交通运输部北海救助局、交通运输部南海救助局、交通运输部烟台打捞局、交通运输部上海打捞局、交通运输部广州打捞局。各招聘单位岗位信息和相关要求详见《交通运输部所属事业单位2026年度第三批统一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信息表》)。

二、招聘对象

2026年国内高校应届毕业生:含两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不含各类定向生、委培生。年龄不超过38周岁(1986年12月1日后出生),当年如期取得与最高学历对应的学历学位证书(硕士及以下2026年8月31日前,博士可放宽至2026年12月31日前)。应聘京内事业单位的京外生源,须符合申请办理在京就业落户条件;京内生源应在入读高校前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二)政治立场坚定;
(三)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热爱交通运输事业,有志投身交通运输事业;
(四)具备与岗位相匹配的基本素质、学历学位、专业能力、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五)符合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详见《岗位信息表》;

四、报名程序

(一)网上报名

12月22日9:00至12月30日18:00,应聘人员登录交通运输人才测评网(https://rccp.jtzyzg.org.cn),在相应的招聘公告处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应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个人信息,个人信息一经提交不得修改。部分岗位要求择业期人员提供《未就业承诺书》(附件2)。
本次招聘岗位专业参考目录为《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2008年更新版)》《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5年版)》。所学学科专业不在选定的参考目录中,但与岗位所要求的学科专业类同的应聘人员,可以主动联系招聘单位确认是否符合岗位要求。

(二)资格审查

12月22日9:00至1月4日18:00,根据岗位要求对报考申请进行审查。应聘人员须在报名结束前及时登录系统查询资格审查结果,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可以按审查意见修改后重新提交或申请其他岗位,1月4日12:00后,应聘人员不可再提交补充材料。资格审查未通过的,不能参加考试。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
同一岗位通过资格审查人数与该岗位计划招聘人数比例达到各招聘单位确定的比例应当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由招聘单位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是否按实际通过资格审查的人数组织笔试。若岗位取消,1月5日9:00至18:00,由招聘单位通知已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取消岗位招聘或改报其他岗位。

(三)考试确认

1月6日9:00至1月7日18:00,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登录交通运输人才测评网,点击“我的报名”进行考试确认。逾期未完成考试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1月12日9:00起,考试确认成功的应聘人员,可登录网站打印准考证。

五、考试组织

(一)笔试

笔试暂定1月17日上午举行。报考京内单位及交通运输部天津水运工程科学研究院的考生,笔试地点为北京;报考交通运输部北海救助局、交通运输部南海救助局、交通运输部烟台打捞局、交通运输部上海打捞局、交通运输部广州打捞局的考生,笔试地点为北京、上海、广州;具体时间地点和有关事项详见准考证。笔试采用现场纸笔考试的形式,重点测查职业能力倾向和综合应用能力,笔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

(二)面试

参加公共笔试的岗位,根据应聘人员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岗位信息表》中公布的面试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成绩相同者,均进入面试。未达到面试比例的岗位,按笔试合格实际人数进行面试。
面试前将对参加面试的考生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不通过的取消面试资格。各招聘单位具体考试形式及成绩核算方式见《岗位信息表》,面试具体安排由各招聘单位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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