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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考试性质
铁路机车车辆驾驶人员资格考试是依据《铁路安全管理条例》《铁路机车车辆驾驶人员资格许可办法》和《铁路机车车辆驾驶人员资格许可实施细则》规定依法设立的全国性职业资格考试。由国家铁路局铁路机车车辆驾驶人员资格考试中心(以下简称“考试中心”)具体组织实施。
二、考试类型
铁路机车车辆驾驶人员资格考试分为机车系列和自轮运转车辆系列考试,考试具体代码及对应的准驾机车车辆类型为:
J5类—内燃机车;
J6类—电力机车;
L3类—轨道车、接触网作业车。
三、考试科目
铁路机车车辆驾驶人员资格考试分为理论考试和实际操作考试(以下简称实作考试)两部分。
理论考试包括行车安全规章、专业知识两个科目。每个科目的试卷均采用百分制,其中:行车安全规章科目90分及格,专业知识科目80分及格。两个科目均及格,理论考试即为合格。理论考试采用闭卷笔答或计算机考试方式进行,题型为填空题10道、选择题10道、判断题10道、简答题4道、综合题2道,考试时间为120分钟。
实作考试包括检查与试验、驾驶两个科目。每个科目考试均采用百分制,每科80分及格。两个科目都及格,实作考试即为合格。
实作考试采取考生在指定的现场和考试车型上逐项独立操作,实作考评员当场按标准评定。J7类实作考试逐步推广使用模拟驾驶考评方式。
理论考试合格者,由考试中心核发相应的理论考试合格证明,该合格证明有效期为两年。在理论考试合格证明有效期内,申请人最多可参加三次实作考试。理论考试和实作考试均合格者,方可取得相应类别的铁路机车车辆驾驶资格。
四、考试内容
考试内容分别见附件1~3。
五、考试成绩公布与查询
考试成绩由考试中心统一公布。
考生可凭本人姓名和身份证号,在国家铁路局政府网站(网址:www.nra.gov.cn)-网上办事网页上查询个人考试合格成绩。如考生对考试成绩有疑问,可在考试中心成绩公布后的5个工作日内,通过考试站(考试承办单位)向考试中心申请复查。逾期不予受理。
六、附则
1.本大纲由考试中心负责解释。
2.本大纲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国家铁路局
2022年2月8日
附件1
铁路机车车辆驾驶人员资格考试内容(J5类)
一、理论考试
(一)行车安全规章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21年9月1日施行)
第六条、第十条、第十六条、第二十八条、第二十九条、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第四十八条、第五十三条、第五十四条、第五十七条、第五十八条、第五十八条、第六十五条、第七十四条、第九十七条、第一百零六条、第一百零七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2015年4月24日修正)
第七十一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2004年7月1日施行)
第九条、第十二条第三款、第六十五条、第六十九条、第七十条、第七十八条、第七十九条、第八十条、第八十一条。
4.《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17年11月4日修正)
第一百三十二条
5.《铁路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39号)
第五十七条、第五十八条、第六十条。
6.《铁路机车车辆驾驶人员资格许可办法》(交通运输部令2019年第43号)
第二条、第四条、第五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十四条、第十八条、第十九条、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第二十八条、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第三十三条、第三十四条、第三十五条、第三十六条。
7.《违反〈铁路安全管理条例〉行政处罚实施办法》(交通运输部令2013年第22号)
第三十六条
8.《铁路机车车辆驾驶人员资格许可实施细则》(国铁设备监规〔2020〕15号)
第四条、第五条、第六条、第七条、第九条、第十条、第三十七条、第三十八条、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第四十二条、第四十三条、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七条、第四十八条、第四十九条、第五十条、第五十一条。
9.《铁路技术管理规程》(普速铁路部分)(铁总科技〔2014〕172号)
第一编:技术设备
第23条、第32条、第42条、第46条、第68条、第69条、第70条、第71条、第72条、第73条、第74条、第75条、第76条、第77条、第78条、第79条、第80条、第82条、第83条、第84条、第85条、第86条、第87条、第93条、第94条、第101条、第102条、第103条、第119条、第125条、第126条、第127条、第130条、第165条、第166条、第167条、第170条、第197条、第205条。
第二编:行车组织
第227条、第229条、第230条、第231条、第232条、第239条、第240-245条、第247条、第253条、第254条、第256条、第257条、第258条、第259条、第261条、第262条、第263条、第264条、第266条、第271条、第274条、第280条、第282条、第285条、第287条、第288条、第289条、第290条、第291条、第292条、第293条、第295条、第297条、第302条、第303条、第304条、第305条、第308条、第309条、第311条、第314条、第315条、第316条、第317条、第319条、第320条、第321条、第323条、第324条、第328条、第330条、第331条、第333条、第335条、第338条、第339条、第340条、第342条、第346条、第347条、第357条、第358条、第359条、第361条、第362条、第363条、第364条、第365条、第366条、第367条、第368条、第369条、第370条、第371条、第372条、第374条、第381条、第382条、第383条、第384条、第397条、第405条、第407条。
第三编:信号显示
第408条、第409条、第411条、第412条、第413条、第414条、第415条、第416条、第417条、第418条、第419条、第420条、第421条、第422条、第423条、第424条、第425条、第426条、第427条、第428条、第429条、第435条、第436条、第437条、第438条、第439条、第440条、第441条、第442条、第443条、第444条、第445条、第446条、第447条、第448条、第449条、第450条、第451条、第452条、第453条、第454条、第459条、第460条、第461条、第462条。
10.《中国铁路总公司关于印发〈铁路技术管理规程〉第一次修订内容的通知》(铁总科技〔2017〕221号)(2017年11月1日施行)对《铁路技术管理规程》(铁总科技〔2014〕172号)的修订内容。
第167条、第243条、第257条、第259条、第262条、第454条、第459条。
词语释义:第5条、第6条、第7条、第8条、第9条、第10条、第11条、第12条、第13条、第14条、第15条、第16条。
11.《铁路技术管理规程》(高速铁路部分)(铁科技〔2014〕172号)
第一编:技术设备
第88条、第119条。
第二编:行车组织
第209条、第216条、第270条、第381条、第408条、441条。
12.《铁路交通事故调查处理规则》(原铁道部令第30号)
第7条、第11条、第14条、第15条、第23条、第49条、第58条、第59条、第60条、附件1第30、36项。
13.《铁路机车操作规则》(铁运〔2012〕281号)
第12条、第13条、第14条、第15条、第16条、第17条、第21条、第24条、第25条、第27条、第28条、第29条、第36条。
14.《铁路机车运用管理规则》(铁总运〔2015〕314号)
第31条、第75条、第89条。
(二)专业知识
1.通用知识
1.1《机车乘务员通用知识》中副司机、二等司机应知内容(P代表页码,T代表题号)。
第一章:钳工与电工基础知识
P7T27、P7T33、P8T37、P8T40、P10T54、P14T73、P14T75、P15T82、P16T83、P17T88、P18T93、P18T95、P19T100、P20T102、P20T103、P21T105、P21T109、P22T112、P24T120、P28T142、P30T152、P31T154、P31T156、P33T171。
第二章:机车运用与统计知识
P42T202、P43T205、P43T207、P45T214、P45T215、P45T216、P46T221、P48T229、P48T230、P49T233、P49T234、P50T239、P53T251、P57T258。
第三章:机车保养与整备作业
P61T278、P61T280、P62T284、P62T285、P63T288、P63T289、P63T291、P66T305、P66T310、P69T317、P70T321、P72T327、P77T350、P80T359、P80T360、P80T361、P80T363、P81T366、P84T374、P85T379、P86T387、P90T399、P91T401、P94T414、P95T415、P95T416。
第四章:牵引计算与列车操纵
P104T438、P104T439、P105T444、P105T445、P106T446、P106T447、P107T451、P108T455、P108T459、P109T460、P109T462、P110T467、P111T468、P111T470、P112T471、P112T476、P113T477、P113T478、P113T480、P114T482、P114T484、P115T486、P115T487、P117T493、P118T495、P119T497、P199T498、P121T506、P122T507、P122T508。
第五章:车辆制动机基础知识
P126T519、P126T520、P126T521、P127T522、P127T525、P130T532、P131T534、P131T536、P132T537、P140T549、P140T550、P141T551、P150T581。
第六章:行车安全装备
P167T668、P168T678、P170T694、P171T695、P171T696、P172T697、P173T705、P173T706、P176T724。
1.2《LKJ2000型列车运行监控记录装置》
《LKJ2000型列车运行监控记录装置》特点、功能及主要技术参数,《LKJ2000型列车运行监控记录装置》速度监控的依据、基本原理、速度控制模式设计,《LKJ2000型列车运行监控记录装置》测距、地面数据开发,《LKJ2000型列车运行监控记录装置》屏幕显示器的操作、正常状态下监控显示器的操作、故障时的操作。
2.机车专业知识
分为内燃直流、内燃交流,其中内燃直流以东风4型、东风7型、东风8B型、东风11型内燃机车为参考机型,内燃交流以HXN3型、HXN5型、NJ2型内燃机车为参考机型。
2.1内燃直流
2.1.1机车总体、转向架
机车总体,转向架(构架、轴箱、一系油压减振器、轴箱拉杆),车钩及缓冲装置,轮对,牵引电机驱动装置、齿轮箱、六连杆,二系弹簧及减振器,机车辅助传动装置(静液压系统、前后变速箱、通风机等)。
2.1.2柴油机
主型柴油机技术参数,总体布置,固定件,运动件,配气系统,进排气系统,燃油系统,润滑系统,冷却系统,调控系统,预热系统,辅助传动装置,保护装置。
2.1.3 制动系统(JZ-7型)
JZ-7型制动机概述,自阀、单阀、中继阀、分配阀、作用阀、重联阀、变向阀及各种风缸等,制动机的综合作用,制动机辅助装置,制动机故障现象及判断处理。JZ-7制动机的机能试验程序及要求。
2.1.4机车电气控制系统
机车电机分类、组成及作用原理,机车各接触器的分类、组成及功用,机车司机控制器组成、工作原理,工况、方向转换开关构造、作用,主电路、辅助电路、励磁电路、控制电路的电气控制原理及故障检测,电路保护装置及工作原理。
2.1.5故障处理
综合类故障,柴油机故障,制动系统故障,电气控制系统故障,机车走行部故障。以及机车整备检查与保养。
2.2内燃交流
2.2.1总体、转向架
机车总体概述及主要技术参数,车体结构及设备,轴箱及弹簧,牵引装置,轮对,基础制动装置,转向架常规维护及检查。
2.2.2柴油机
柴油机总体结构,部件组成及作用,系统通路及作用,柴油机控制。
2.2.4制动系统(CCBⅡ型)
风源系统,CCBⅡ型制动机,停放制动系统,辅助用风系统。
2.2.3电气控制系统
电气系统,发电与配电,电机逻辑控制,电阻制动,接地检测,辅助系统,微机控制及网络通信。
2.2.5故障处理
常见故障处理办法,包括机能试验,柴油机启机及停机操作,无火回送操作,计算机复位办法。以及机车整备检查与保养,操纵机车注意事项,安全操作知识,显示屏操作。
(三)配分比例
1.安全规章
考试内容
(1)配分比例90%:铁路技术管理规程(普、高速)、铁路交通事故调查处理规则、铁路机车操作规则、铁路机车运用管理规则
(2)配分比例10%: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铁路法、行政许可法、刑法、铁路安全管理条例、铁路机车车辆驾驶人员资格许可办法、违反〈铁路安全管理条例〉行政处罚实施办法、铁路机车车辆驾驶人员资格许可实施细则
2.专业知识
考试内容
(1)配分比例:通用知识20%
(2)内燃机车总体、转向架6%
(3)内燃机车柴油机14%
(4)内燃机车制动系统20%
(5)内燃机车电气控制系统20%
(6)内燃机车故障处理20%
二、实作考试
考生根据理论考试类别及日常使用机型选择一种实作考试车型。
(一)检查与试验
1.考试内容
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按规定的检查部位、线路及试验项目,检查预先在机车有关部位假设的故障。
检查部位:机车前或后端部、走行部左或右侧、车底部、机械间左或右侧及前或后司机室。
检查线路:起点机车左侧Ⅱ端司机室、机车Ⅱ端前端部、走行部右侧、I端前端部、走行部左侧、Ⅱ端前部下车底部、I端左侧上车、机械间左侧、Ⅱ端司机室、机械间右侧、I端司机室、电气试验、制动机试验、检查作业结束。
试验项目:电气及制动机动作试验。
假设的故障均匀布置14个,其中:电气及制动机动作试验假设各2个。
2.考试要求
严格遵守机车全面检查作业程序,并分别按指定机型的专业知识中检查、给油的标准程序进行。发现假设故障,准确报告,并填写临修票。
3.考试用时标准
检查与试验考试时间60分钟,其中:电气试验及故障判断不超过15分钟、制动机试验及故障判断不超过15分钟。
4.失格项目
(1)因操作不当,引起电路短路或跳自动保险;
(2)电器动作试验未发现假设故障;
(3)制动机动作试验未发现假设故障;
(4)电气试验违反操作规程,造成机车移动;
(5)考试过程中造成人身伤害事故;
(6)严重违反安全作业规程。
(二)驾驶
1.考试内容
每个考生须独立驾驶机车,从开车至停车全过程考核,起、停列车各不少于2次,运行区间不少于5个或运行里程不少于100公里。
2.考试要求
按调度命令行车。列车起、停及运行平稳。严格执行车机联控与呼唤应答制度。严格按照信号显示要求行车。遵守列车运行图规定的运行时刻和各项允许及限制速度。彻底瞭望,确认信号。按规定鸣笛。停车对标位置准确。防止列车冲动和断钩。
3.失格项目
(1)因超速导致监控装置自停动作;
(2)因操作失误造成机车大部件破损;
(3)因操作失误造成行车安全装备未按规定投入使用;
(4)运行中,错误操作造成区间停车;
(5)发生人身及行车安全责任事故。
三、复习参考资料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21年9月1日施行);
2.《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2015年4月24日修正);
3.《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2004年7月1日施行);
4.《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17年11月4日修正);
5.《铁路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39号);
6.《铁路机车车辆驾驶人员资格许可办法》(交通运输部令2019年第43号);
7.《违反〈铁路安全管理条例〉行政处罚实施办法》(交通运输部令2013年第22号);
8.《铁路机车车辆驾驶人员资格许可实施细则》(国铁设备监规〔2020〕15号);
9.《铁路技术管理规程》(普、高速铁路部分)(铁总科技〔2014〕172号);
10.《中国铁路总公司关于印发〈铁路技术管理规程〉第一次修订内容的通知》(铁总科技〔2017〕221号)(2017年11月1日施行);
11.《铁路交通事故调查处理规则》(原铁道部令第30号)(2007年9月1日起施行);
12.《铁路机车操作规则》(铁运〔2012〕281号);
13.《铁路机车运用管理规则》(铁总运〔2015〕314号);
14.铁路机车驾驶人员资格理论考试系列丛书,中国铁道出版社2021年出版):
(1)《机务行车安全规章》(郭树祥主编,2021年出版)
(2)《直流传动内燃机车》(韩玉皓主编,2021年出版);
(3)《交流传动内燃机车》(郭树祥主编,2021年出版);
15.铁路机务岗位培训统编教材(原铁道部运输局2000年12月审定,中国铁道出版社出版):
(1)《机车乘务员通用知识》(闫永革主编,2001年出版);
(2)《东风4型内燃机车乘务员》(杨兆昆主编,2004年出版);
(3)《东风7型内燃机车乘务员》(曹国丽、杨兆昆、宋兆昆主编,2003年出版);
(4)《东风8B型内燃机车乘务员》(杨兆昆、王岳松、李小光主编,2002年出版);
(5)《东风11型内燃机车乘务员》(杨兆昆、罗鑫、许秀杰主编,2003年出版);
16.《LKJ2000型列车运行监控记录装置》(中国铁道出版社2010年出版);
17.《HXN3型内燃机车乘务员》(中国铁道出版社2016年出版);
18.《HXN5型内燃机车乘务员》(中国铁道出版社2016年出版);
19.《NJ2型内燃机车》(GE公司运输系统业务集团随车资料)。
附件2
铁路机车车辆驾驶人员资格考试内容(J6类)
一、理论考试
(一)行车安全规章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21年9月1日施行)
第六条、第十条、第十六条、第二十八条、第二十九条、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第四十八条、第五十三条、第五十四条、第五十七条、第五十八条、第五十八条、第六十五条、第七十四条、第九十七条、第一百零六条、第一百零七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2015年4月24日修正)
第七十一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2004年7月1日施行)
第九条、第十二条第三款、第六十五条、第六十九条、第七十条、第七十八条、第七十九条、第八十条、第八十一条。
4.《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17年11月4日修正)
第一百三十二条
5.《铁路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39号)
第五十七条、第五十八条、第六十条。
6.《铁路机车车辆驾驶人员资格许可办法》(交通运输部令2019年第43号)
第二条、第四条、第五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十四条、第十八条、第十九条、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第二十八条、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第三十三条、第三十四条、第三十五条、第三十六条。
7.《违反〈铁路安全管理条例〉行政处罚实施办法》(交通运输部令2013年第22号)
第三十六条
8.《铁路机车车辆驾驶人员资格许可实施细则》(国铁设备监规〔2020〕15号)
第四条、第五条、第六条、第七条、第九条、第十条、第三十七条、第三十八条、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第四十二条、第四十三条、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七条、第四十八条、第四十九条、第五十条、第五十一条。
9.《铁路技术管理规程》(普速铁路部分)(铁总科技〔2014〕172号)
第一编:技术设备
第23条、第32条、第42条、第46条、第68条、第69条、第70条、第71条、第72条、第73条、第74条、第75条、第76条、第77条、第78条、第79条、第80条、第82条、第83条、第84条、第85条、第86条、第87条、第93条、第94条、第101条、第102条、第103条、第119条、第125条、第126条、第127条、第130条、第165条、第166条、第167条、第170条、第197条、第205条。
第二编:行车组织
第227条、第229条、第230条、第231条、第232条、第239条、第240-245条、第247条、第253条、第254条、第256条、第257条、第258条、第259条、第261条、第262条、第263条、第264条、第266条、第271条、第274条、第280条、第282条、第285条、第287条、第288条、第289条、第290条、第291条、第292条、第293条、第295条、第297条、第302条、第303条、第304条、第305条、第308条、第309条、第311条、第314条、第315条、第316条、第317条、第319条、第320条、第321条、第323条、第324条、第328条、第330条、第331条、第333条、第335条、第338条、第339条、第340条、第342条、第346条、第347条、第357条、第358条、第359条、第361条、第362条、第363条、第364条、第365条、第366条、第367条、第368条、第369条、第370条、第371条、第372条、第374条、第381条、第382条、第383条、第384条、第397条、第405条、第407条。
第三编:信号显示
第408条、第409条、第411条、第412条、第413条、第414条、第415条、第416条、第417条、第418条、第419条、第420条、第421条、第422条、第423条、第424条、第425条、第426条、第427条、第428条、第429条、第435条、第436条、第437条、第438条、第439条、第440条、第441条、第442条、第443条、第444条、第445条、第446条、第447条、第448条、第449条、第450条、第451条、第452条、第453条、第454条、第459条、第460条、第461条、第462条。
10.《中国铁路总公司关于印发〈铁路技术管理规程〉第一次修订内容的通知》(铁总科技〔2017〕221号)(2017年11月1日施行)对《铁路技术管理规程》(铁总科技〔2014〕172号)的修订内容。
第167条、第243条、第257条、第259条、第262条、第454条、第459条。
词语释义:第5条、第6条、第7条、第8条、第9条、第10条、第11条、第12条、第13条、第14条、第15条、第16条。
11.《铁路技术管理规程》(高速铁路部分)(铁科技〔2014〕172号)
第一编:技术设备
第88条、第119条。
第二编:行车组织
第209条、第216条、第270条、第381条、第408条、441条。
12.《铁路交通事故调查处理规则》(原铁道部令第30号)
第7条、第11条、第14条、第15条、第23条、第49条、第58条、第59条、第60条、附件1第30、36项。
13.《铁路机车操作规则》(铁运〔2012〕281号)
第12条、第13条、第14条、第15条、第16条、第17条、第21条、第24条、第25条、第27条、第28条、第29条、第36条。
14.《铁路机车运用管理规则》(铁总运〔2015〕314号)
第31条、第75条、第89条。
(二)专业知识
1.通用知识
1.1《机车乘务员通用知识》中副司机、二等司机应知内容(P代表页码,T代表题号)。
第一章:钳工与电工基础知识
P7T27、P7T33、P8T37、P8T40、P10T54、P14T73、P14T75、P15T82、P16T83、P17T88、P18T93、P18T95、P19T100、P20T102、P20T103、P21T105、P21T109、P22T112、P24T120、P28T142、P30T152、P31T154、P31T156、P33T171。
第二章:机车运用与统计知识
P42T202、P43T205、P43T207、P45T214、P45T215、P45T216、P46T221、P48T229、P48T230、P49T233、P49T234、P50T239、P53T251、P57T258。
第三章:机车保养与整备作业
P61T278、P61T280、P62T284、P62T285、P63T288、P63T289、P63T291、P66T305、P66T310、P69T317、P70T321、P72T327、P77T350、P80T359、P80T360、P80T361、P80T363、P81T366、P84T374、P85T379、P86T387、P90T399、P91T401、P94T414、P95T415、P95T416。
第四章:牵引计算与列车操纵
P104T438、P104T439、P105T444、P105T445、P106T446、P106T447、P107T451、P108T455、P108T459、P109T460、P109T462、P110T467、P111T468、P111T470、P112T471、P112T476、P113T477、P113T478、P113T480、P114T482、P114T484、P115T486、P115T487、P117T493、P118T495、P119T497、P199T498、P121T506、P122T507、P122T508。
第五章:车辆制动机基础知识
P126T519、P126T520、P126T521、P127T522、P127T525、P130T532、P131T534、P131T536、P132T537、P140T549、P140T550、P141T551、P150T581。
第六章:行车安全装备
P167T668、P168T678、P170T694、P171T695、P171T696、P172T697、P173T705、P173T706、P176T724。
1.2《LKJ2000型列车运行监控记录装置》
《LKJ2000型列车运行监控记录装置》特点、功能及主要技术参数,《LKJ2000型列车运行监控记录装置》速度监控的依据、基本原理、速度控制模式设计,《LKJ2000型列车运行监控记录装置》测距、地面数据开发,《LKJ2000型列车运行监控记录装置》屏幕显示器的操作、正常状态下监控显示器的操作、故障时的操作。
2.机车专业知识
分为电力直流、电力交流,其中电力直流以韶山4改型、韶山7E型、韶山9型电力机车为参考机型,电力交流以HXD1型、HXD2型、HXD3型电力机车为参考机型。
2.1电力直流
2.3.1总体、转向架
设备布置,通风系统,转向架,车钩及缓冲装置,牵引装置,轴箱定位,基础制动装置,牵引电机悬挂,轮缘润滑系统。
2.3.2高、低压电器及辅助电气系统
受电弓,主断路器,高、低压传感器,互感器,主变压器及冷却系统,整流装置,司机控制器,两位置转换开关,线路电空接触器,辅助电动机,干燥器,牵引电机。
2.3.3牵引电传动控制系统
主电路,辅助电路,110V电源电路,微机控制电路,牵引调压电路,电阻制动电路。
2.3.4空气管路与制动系统(DK-1型)
空气压缩机,辅助压缩机,空气管路系统,电空阀,转换阀,调压阀,压力开关,电空制动控制器,空气制动阀,中继阀,分配阀,电动放风阀,紧急放风阀。
2.3.5故障处理
直流电力机车常见故障处理及机车检查,高低压电气试验,机车整备检查与保养。
2.2电力交流
2.4.1总体、转向架
主型交流电力机车技术参数,车体部件。转向架概述,电动机悬挂装置,轮对装配,驱动装置,牵引装置,一系悬挂装置,二系悬挂系统,基础制动装置,撒砂装置,轮缘润滑装置,接地装置。
2.4.2高、低压电器及辅助电气系统
受电弓,主断路器,高压隔离开关,高压接地开关,高压电压互感器,高压电流互感器,避雷器。低压电器,辅助电路。
2.4.3牵引电传动控制系统
牵引电机,主变压器,牵引变流器。
2.4.4空气管路与制动系统(CCBⅡ型)
概述,风源系统,CCBⅡ型制动机。
2.4.5故障处理
交流电力机车常见故障处理及机车检查,高低压电气试验,机车整备检查与保养。
(三)配分比例
1.安全规章
考试内容
(1)配分比例90%:铁路技术管理规程(普、高速)、铁路交通事故调查处理规则、铁路机车操作规则、铁路机车运用管理规则
(2)配分比例10%: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铁路法、行政许可法、刑法、铁路安全管理条例、铁路机车车辆驾驶人员资格许可办法、违反〈铁路安全管理条例〉行政处罚实施办法、铁路机车车辆驾驶人员资格许可实施细则
2.专业知识
考试内容
(1)配分比例20%:通用知识
(2)配分比例6%:电力机车总体、转向架
(3)配分比例14%:电力机车高、低压电器及辅助电气系统
(4)配分比例20%:电力机车牵引电传动控制系统
(5)配分比例20%:电力机车空气管路与制动系统
(6)配分比例20%:电力机车故障处理
二、实作考试
考生根据理论考试类别及日常使用机型选择一种实作考试车型。
(一)检查与试验
1.考试内容
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按规定的检查部位、线路及试验项目,检查预先在机车有关部位假设的故障。
检查部位:机车前或后端部、走行部左或右侧、车底部、机械间及前或后司机室。
检查线路:起点机车左侧Ⅱ端司机室、机车Ⅱ端前端部、走行部右侧、I端前端部、走行部左侧、Ⅱ端前部下车底部、I端左侧上车、机械间左侧、Ⅱ端司机室、机械间右侧、I端司机室、电气试验、制动机试验、检查作业结束。
试验项目:电气及制动机动作试验。
假设的故障均匀布置14个,其中:电气及制动机动作试验假设各2个。
2.考试要求
严格遵守机车全面检查作业程序,并分别按指定机型的专业知识中检查、给油的标准程序进行。发现假设故障,准确报告,并填写临修票。
3.考试用时标准
检查与试验考试时间50分钟(双节车为60分钟),其中:电气试验及故障判断不超过15分钟、制动机试验及故障判断不超过15分钟。
4.失格项目
(1)因操作不当,引起电路短路或跳自动保险;
(2)电器动作试验未发现假设故障;
(3)制动机动作试验未发现假设故障;
(4)电气试验违反操作规程,造成机车移动;
(5)考试过程中造成人身伤害事故;
(6)严重违反安全作业规程。
(二)驾驶
1.考试内容
每个考生须独立驾驶机车,从开车至停车全过程考核,起、停列车各不少于2次,运行区间不少于5个或运行里程不少于100公里。
2.考试要求
按调度命令行车。列车起、停及运行平稳。严格执行车机联控与呼唤应答制度。严格按照信号显示要求行车。遵守列车运行图规定的运行时刻和各项允许及限制速度。彻底瞭望,确认信号。按规定鸣笛。停车对标位置准确。防止列车冲动和断钩。
3.失格项目
(1)因超速导致监控装置自停动作;
(2)因操作失误造成机车大部件破损;
(3)因操作失误造成行车安全装备未按规定投入使用;
(4)运行中,错误操作造成区间停车;
(5)发生人身及行车安全责任事故。
三、复习参考资料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21年9月1日施行);
2.《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2015年4月24日修正);
3.《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2004年7月1日施行);
4.《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17年11月4日修正);
5.《铁路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39号);
6.《铁路机车车辆驾驶人员资格许可办法》(交通运输部令2019年第43号);
7.《违反〈铁路安全管理条例〉行政处罚实施办法》(交通运输部令2013年第22号);
8.《铁路机车车辆驾驶人员资格许可实施细则》(国铁设备监规〔2020〕15号);
9.《铁路技术管理规程》(普、高速铁路部分)(铁总科技〔2014〕172号);
10.《中国铁路总公司关于印发〈铁路技术管理规程〉第一次修订内容的通知》(铁总科技〔2017〕221号)(2017年11月1日施行);
11.《铁路交通事故调查处理规则》(原铁道部令第30号)(2007年9月1日起施行);
12.《铁路机车操作规则》(铁运〔2012〕281号);
13.《铁路机车运用管理规则》(铁总运〔2015〕314号);
14.铁路机车驾驶人员资格理论考试系列丛书,中国铁道出版社2021年出版):
(1)《机务行车安全规章》(郭树祥主编,2021年出版)
(2)《直流传动电力机车》(韩玉皓主编,2021年出版);
(3)《交流传动电力机车》(郭树祥主编,2021年出版);
15.铁路机务岗位培训统编教材(原铁道部运输局2000年12月审定,中国铁道出版社出版):
(1)《机车乘务员通用知识》(闫永革主编,2001年出版);
(2)《韶山4改型电力机车乘务员》(杨兆昆主编,2002年出版)。
16.《韶山7E型电力机车》(杨永林主编,中国铁道出版社2004年出版);
17.《韶山9型电力机车》(余卫斌主编,朱龙驹主审,中国铁道出版社2005年出版);
18.《HXD1型电力机车》(中国铁道出版社2009年出版);
19.《HXD2型电力机车原理与操作》(中国铁道出版社2015年出版);
20.《HXD3型电力机车》(中国铁道出版社2010年出版);
21.《HXD3C型电力机车原理与操作》(中国铁道出版社2015年出版);
22.《LKJ2000型列车运行监控记录装置》(中国铁道出版社2010年出版)。
附件3
铁路机车车辆驾驶人员资格考试内容(L3类)
一、理论考试
(一)行车安全规章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21年9月1日施行)
第六条、第十条、第十六条、第二十八条、第二十九条、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第四十八条、第五十三条、第五十四条、第五十七条、第五十八条、第五十八条、第六十五条、第七十四条、第九十七条、第一百零六条、第一百零七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2015年4月24日修正)
第七十一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2004年7月1日施行)
第九条、第十二条第三款、第六十五条、第六十九条、第七十条、第七十八条、第七十九条、第八十条、第八十一条。
4.《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17年11月4日修正)
第一百三十二条
5.《铁路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39号)
第五十七条、第五十八条、第六十条。
6.《铁路机车车辆驾驶人员资格许可办法》(交通运输部令2019年第43号)
第二条、第四条、第五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十四条、第十八条、第十九条、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第二十八条、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第三十三条、第三十四条、第三十五条、第三十六条。
7.《违反〈铁路安全管理条例〉行政处罚实施办法》(交通运输部令2013年第22号)
第三十六条
8.《铁路机车车辆驾驶人员资格许可实施细则》(国铁设备监规〔2020〕15号)
第四条、第五条、第六条、第七条、第九条、第十条、第三十七条、第三十八条、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第四十二条、第四十三条、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七条、第四十八条、第四十九条、第五十条、第五十一条。
9.《铁路技术管理规程》(普速铁路部分)(铁总科技〔2014〕172号)
第一编:技术设备
第1条、第6至11条、第14条、第18至20条、第23条、第27条、第28条、第32条、第41至44条、第46条、第49条、第55条、第56条、第67至83条、第85至88条、第93条、第94条、第101条、第102条、第104条、第125至127条、第129条、第170条、第193至195条、第205条。
第二编:行车组织
第222至225条、第227至232条、第235条、第240至245条、第256条、第262至266条、第274条、第279条、第284至288条、第291至297条、第300条、第302条、第303条、第305条、第306条、第308至311条、第314至317条、第319至321条、第323条、第324条、第326条、第327条、第331条、第333条、第335条、第338条、第339条、第347条、第358条、第359条、第361条、第362条、第366至368条、第370条、第372条、第374条、第378条、第379条、第381至391条、第402条、第405条、第407条。
第三编:信号显示
第408至414条、第415至426条、第429条、第435条、第436至438条、第440至443条、第446至454条、第456条、第457条、第459条、第460至462条。
附图与附件
附件1至5、附件8、附件9。
10.《中国铁路总公司关于印发〈铁路技术管理规程〉第一次修订内容的通知》(铁总科技〔2017〕221号)(2017年11月1日施行)对《铁路技术管理规程》(铁总科技〔2014〕172号)的修订内容。
第243条、第262条、第454条、第459条。
词语释义:第5条、第6条、第7条、第8条、第9条、第10条、第11条、第12条、第13条、第14条、第15条、第16条、第17条。
11.《铁路技术管理规程》(高速铁路部分)(铁总科技〔2014〕172号)
第一编:技术设备
第68条、第70条、第75条。
第二编:行车组织
第318条、第319条、第321条、第330条、第332条、第333条、第356条、第364条、第370条、第371条、第374条、第381条、第414条。
12.《铁路交通事故调查处理规则》(原铁道部令第30号)
第2条、第5条、第7条、第11条、第14条、第15条、第18条。
13.《车机联控作业》(TB/T30003-2020)
14.《轨道车运行控制设备运用维护管理办法》(铁总运〔2015〕46号)
第2条、第4条、第5条、第9条、第20条、第29条、第35条、第37条、第40条、第45至56条、第58条、第61至64条、第69条、第70条、第83条。
(二)专业知识
1.概述
轨道车的分类;轨道车型号的规定;轨道车车体组成部分;轨道车主要尺寸、方位;轨道平车方位。
2.动力传动系统
发动机的常用术语;发动机工作循环;发动机曲柄连杆机构、配气机构、进排气、燃油供给、润滑、冷却系统的作用、工作方式、保养;空气滤清器、柴油滤清器的作用;机油加注及更换的注意事项;冷却介质的使用注意事项;发动机常见故障;传动系统的概念、作用、类型;机械传动、液力传动系统的组成;离合器、变速箱、换向箱、车轴齿轮箱、万向传动装置的作用、组成;离合器、变速箱、换向箱操作注意事项;离合器常见故障类型;液力传动的工作特点;液力偶合器、液力变矩器的组成、作用。
3.走行系统
转向架的组成、作用;转向架和轮对顺序的规定;轮对技术要求;轴箱的定位方式;减振装置的位置、类型;旁承的作用、运用中的规定;牵引拉杆装置的作用;轨道车运用中轴箱温度的检查及要求。
4.车钩缓冲装置
车钩缓冲装置作用;车钩的组成、分类;缓冲器的种类、常用型号;车钩三态的定义、作用、特点;车钩摘解、连挂的注意事项及要求。
5.制动系统
制动、缓解、常用制动、紧急制动、制动距离的定义;避免空转的措施;空气制动系统的组成、作用、要求;无火回送的操作要求;基础制动装置组成、作用、要求;人力制动机的作用、使用方法;JZ-7型空气制动机自阀、单阀的作用、作用位置、操纵方法,主要阀件的控制关系,自动、单独制动性能和参数,制动机操纵原则,操纵要求。
6.电气控制系统
轨道车电源组成、应用;蓄电池结构、应用与保养;直流起动电动机、交流发电机、辅助电气、控制仪表、照明装置的操作及应用。
7.行车安全装备
行车安全装备定义、组成;轨道车运行控制设备(GYK+BTM)基本概念、组成、功能;轨道车运行控制设备(GYK+BTM)基本原理、监控模式;车载无线通信设备种类;机车综合无线通信设备(CIR)组成、功能。
8.运行操纵
机械传动轨道车起步、行驶、停车、换端操作的要点及要求;液力传动轨道车行驶、停车、换端操作的要点及要求;出乘前的准备工作;运行前副司机检查与试验、发动机启动要求;库内摘解、连挂;出库走行;中间站停车过夜;入库作业;收车后检查;“十六字令”内容、意义;呼唤应答手比姿势。
9.检查保养
日常、定期、走合期、换季保养的定义;轨道车车辆检查;发动机、传动系统、走行系统、车钩缓冲装置、空气制动系统、基础制动装置的日常检查保养;车钩缓冲装置的定期检查项目及要求。
10.救援起复
常见救援起复的方法、定义;起复索具的作用。
(三)配分比例
1.安全规章
考试内容
(1)配分比例90%:铁路技术管理规程(普、高速)、铁路交通事故调查处理规则、车机联控作业、轨道车运行控制设备运用维护管理办法
(2)配分比例10: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铁路法、行政许可法、刑法、铁路安全管理条例、铁路机车车辆驾驶人员资格许可办法、违反〈铁路安全管理条例〉行政处罚实施办法、铁路机车车辆驾驶人员资格许可实施细则
2.专业知识
考试内容
(1)配分比例28%:概述、动力传动系统、走行系统
(2)配分比例10%:车钩缓冲装置
(3)配分比例20%:制动系统
(4)配分比例14%:电气控制系统、行车安全装备
(5)配分比例28%:运行操纵、检查保养、救援起复
二、实作考试
实作考试车型为GC-220型轨道车或JW-4型接触网作业车。
(一)检查与试验
1.考试内容
(1)车辆检查。按照《轨道车实作技能训练指导》或《接触网作业车实作技能训练指导》中检查线路示意图要求的顺序进行车辆运行前检查。
(2)JZ-7型制动机五步闸性能试验。
(3)故障判断与排除。在车辆全面检查过程和制动机试验过程中,查找车辆预设的5个故障(其中走行系统故障1个,动力传动系统故障1个,电气故障2个,制动故障1个),并判断出故障原因,给出故障排除方法。
2.考试要求
严格遵守轨道车或接触网作业车运行前的检查作业程序进行检查、制动机试验等操作。发现假设故障,准确报告,及时处理。
3.考试用时标准
车辆检查与试验考试时间35分钟,超时5分钟内进行相应扣分,超过5分钟停止考试。
4.失格项目
(1)电气、制动系统故障未完全发现或不能正确排除;
(2)操作不当导致人身伤害、设备损坏;
(3)严重违反安全作业规程。
(二)驾驶
1.考试内容
每个考生独立驾驶轨道车,考试内容包括:发车前的准备工作、调度命令的执行、行车安全装备的使用、车机联控、信号识别、呼唤应答、车辆操纵(包括起步、加减速度控制、对标停车操作等)、信号旗的使用、车辆连挂与摘解、停车后的防护。
2.考试要求
按调度命令行车。列车起、停及运行平稳。严格执行车机联控标准与呼唤应答制度。严格按照信号显示要求行车。遵守各项允许及限制速度。彻底瞭望,确认信号。按规定鸣笛。停车对标位置准确。防止列车冲动和响钩。
3.失格项目
(1)车辆超速触发自停动作的;
(2)制动不当引起车轮擦伤的;
(3)未确认连挂信号连挂车辆的;
(4)不会使用行车安全装备的;
(5)违反行车安全相关规定(未撤除防溜设施开车、溜车或乘务作业结束未采取防溜措施,未取得行车凭证、发车信号或确认错误开车,行车方向错误,进站信号识别错误进站,道岔开通确认错误或未确认道岔开通情况通过道岔,换端操作未保压制动,摘车程序错误等);
(6)发生责任行车、劳动安全事故。
三、复习参考资料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21年9月1日施行);
2.《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2015年4月24日修正);
3.《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2004年7月1日施行);
4.《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17年11月4日修正);
5.《铁路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39号);
6.《铁路机车车辆驾驶人员资格许可办法》(交通运输部令2019年第43号);
7.《违反〈铁路安全管理条例〉行政处罚实施办法》(交通运输部令2013年第22号);
8.《铁路机车车辆驾驶人员资格许可实施细则》(国铁设备监规〔2020〕15号);
9.《铁路技术管理规程》(普、高速铁路部分)(铁总科技〔2014〕172号);
10.《中国铁路总公司关于印发〈铁路技术管理规程〉第一次修订内容的通知》(铁总科技〔2017〕221号)(2017年11月1日施行);
11.《铁路交通事故调查处理规则》(原铁道部令第30号)(2007年9月1日起施行);
12.《车机联控作业》(TB/T30003-2020)(2021年7月1日起施行);
13.《轨道车运行控制设备运用维护管理办法》(铁总运〔2015〕46号);
14.《铁路自轮运转车辆驾驶资格理论考试安全规章培训教材》(中国铁道出版社 2015年出版);
15.《轨道车及接触网作业车驾驶资格理论考试专业知识培训教材》(西南交通大学出版社 2015年出版);
16.《轨道车实作技能训练指导》(西南交通大学出版社 2011年出版);
17.《接触网作业车实作技能训练指导》(西南交通大学出版社 2011年出版);
18.《轨道作业车管理规则》(铁工电〔2021〕2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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